新快报讯记者 邹柳洲报道
结账时发现部分菜式重复计价、下单价与结账价不一样、不给发票等等,这些餐饮行业宰客行为时有发生。消委提醒,结账看清单,餐饮消费拒挨宰。
案例回放
下单39.6元
结账47.6元
2011年6月19日,市民张小姐前往东莞某酒楼就餐,就餐过程中发现重复上菜,当时告知服务员并要求退回,但在结账时发现依然有部分菜式重复计价,经多次争议后酒楼才扣除重复计价部分;此外,张小姐点的酸菜生鱼,下单价39.6元,结账单却显示47.6元,服务员称“以结账单为准”;在张小姐索要发票及清单时,该酒楼却告知“要发票就不提供清单,要清单就不提供发票”。次日,张小姐向东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酒楼就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等行为道歉,并双倍赔偿酸菜生鱼结账价47.6元即赔偿95.2元。
经东莞市消委会耐心调解,该酒楼就生鱼标价进行了解释,并诚恳地向张小姐书面道歉,赠送张小姐4人套餐一份,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消委会点评
体现了典型“宰客”行为
这是一起因餐饮经营者管理混乱引发的消费纠纷,重复计价、低标高收、不提供清单等这些典型的餐饮行业宰客行为在这个案例里面都得到了一一体现。
“重复计价”,在结账时将部分菜式计价两次,当消费者抢着埋单或不看清单即付款时,经营者的重复计价策略得逞;“低标高收”,即经营者在菜单上标价较低,却以较高的价格来结账,当消费者不看清单或不记得标价时,经营者的低标高收策略得逞,而当消费者发现之后,经营者往往以员工操作失误、电脑系统故障等借口搪塞;“不提供清单”,即经营者以公司规定、系统故障等借口拒绝提供清单给消费者,目的是不让消费者发现其经营行为中的猫腻。
提醒
消费时保留现场证据
为了营造和谐的就餐环境,避免出现更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都必须谨记以下几点:
1.消费者必须多看多问、回避风险。餐前对不明示、不清楚的收费、计量、促销等问题,多留意多问。
2.消费者要保留收费凭证,遇到不合理收费,要求商家在单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否则有权拒付;同时也可搜集有效证据,有必要时可借助照片、录音或摄录工具保留现场证据。
3.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不能在价格、质量上发生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否则不仅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必将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赖,最终为市场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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