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系统由前端、传输与分配网络以及终端组成。数字电视前端通常可以分为信源处理、信号处理和传输处理三大部分,完成电视节目和数据信号采集,模拟电视信号数字化,数字电视信号处理与节目编辑,节目资源与质量管理,节目加扰、授权、认证和版权管理,电视节目存储与播出等功能。
数字电视信号传输与分配网络主要包括卫星、各级光纤/微波网络、有线宽带网、地面发射等,即可单向传输或发射,也可以组成双向传输与分配网络。
数字电视终端可采用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加显示器方式,或数字电视一体机,也可以用计算机接收卡等,既可以只具有收看数字电视节目的功能,也可构成交互式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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