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金伟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针对有些节目利用非专业机构、非专业人士,假借普及健康知识的名义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播放虚假医药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该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学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
通知明确,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中央广播电视机构、全国卫视频道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须报总局备案;其他频道、频率播出的,一律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通知指出,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节目中严禁以栏目热线、二维码等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通知要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