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其媒介是按时组织的声音。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复调、曲式等要素。音乐的创作、表现、意义甚至定义都根据文化和社会背景而有所不同,欧洲的古典音乐是在中世纪的伊利莎白时期发展而来的,这个时期的音乐主要以格里高利宗教音乐占主导地位。
一般音乐的定义包括共同元件,例如音调(其支配旋律和和声),节奏(及其相关联的概念节奏,米,和关节),动态(响度和柔软性),和的声波品质音色和纹理(这是有时称为音乐声的“颜色”)。不同样式或类型音乐可能会强调,不强调或忽略其中的某些元素。音乐是用各种各样的乐器和声乐技术演奏的,从唱歌到说唱;仅存在器乐作品,仅存在声乐作品(例如不带乐器伴奏的歌曲)以及将唱歌和乐器结合在一起的作品。这个词源于希腊语μουσικ?(mousike;“缪斯艺术”)。参见音乐术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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